2020-04-14 16:24:03
于剑,男,汉,1963.10,中共党员,山东演艺集团董事长、省话剧院院长,在山东演艺集团主要负责山东演艺联盟建设以及对外项目合作、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推广及院团、剧院管理工作。自1992年来,参加组织多届山东文化艺术节以及山东结好的德国巴伐利亚州、南澳大利亚艺术节,包括与加拿大魁北克省文化友好合作项目的签约执行,并于2013年参与组织第十届中国艺术节。先后组织国外艺术交流600余场。作为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理事(两届),为山东民乐推广做了许多有成效的工作,在华北演出剧院联盟和山东剧场院线建立20余家民乐基地。任职山东演出公司、山东剧院、山东文化娱乐中心、山东演艺集团、山东演艺联盟发展有限公司担任领导职务。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
邮编:250021